指導老師:通識中心 李立維老師
所謂「藝術治療」(Art Therapy),是指透過音樂、舞蹈、繪畫、戲劇等型式作為工具或媒介的心理治療模式。可以單獨、也可以團體形式進行。它允許人們透過口語、非口語的表達及藝術創作經驗,去探索個人的問題及潛能,以協助人們達到身心平衡。(美國藝術治療協會)
藝術治療最早可溯源到史前人類的岩洞壁畫,這些繪畫表現了原始人類與當時世界的關係和其對生命的探討。近代藝術治療的成長則起因於1930~1940年代的Freud和Jung兩位心理分析大師的影響,他們開始採用繪畫的方式來記錄夢境與分析。
1960年代因人文主義的思潮及Carl Rogers以案主為中心的治療方式,使得藝術治療除了應用在心智殘障者的醫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外,亦引進到正常人的團體,協助改變一般人的人格或生活方式,成為一般人追求自我實現和自我成長的管道。
在藝術治療領域中有二個取向:一、藝術創作即是治療(Art as Therapy):藝術本身就具有治療的能量,透過創作的過程,緩和情感上的衝突,提高當事人對事物的洞察力或達到情緒淨化的效果。
二、把藝術創作應用於心理狀態之分析(Art Psychotherapy):對作品產生的一些聯想,有助於個體維持個人內在和外在經驗的和諧,使人格獲得重整。(美國藝術治療師協會)
因此,不論是「有創作就好」,或是「創作顯露個人隱喻」,在藝術治療活動中通常都可見下列功效,例如:常運用心象思考,易於啟發豐富的想像及靈感;透過藝術創作,可以學習自我開放,訓練自發與自控行為;意念和情感的具體呈現,有助於情感和意念的統整,進而形成認知概念;藝術的表達具有時空的整合性,能將所表達的思想和情緒關聯到過去事件、現在、甚至投射到未來活動。
所以「藝術創作就是人對存在的呈現,是內心與外界的橋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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